1.配料車間
配料車間或工段,是家具生產防火的重點部位之一。應采取以下防火措施:
(1)各種木材加工機械應安裝除塵器,采用機械排風將鋸末、木屑、刨花等通過管道排送到車間外面的除塵室。除塵室應為采用一、_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室內不應安裝電氣照明。
(2)除塵器總管和每個分支管口,最好安裝阻火閘門,以便在起火時關閉,防止火勢蔓延。
(3)除塵室內應安裝灑水裝置,使鋸末、木屑、刨花等保持潤濕,以免遇到火源起火.并每天清除,集中處理。
(4)除塵管道和除塵室起火,常見原因是吸人未熄滅的煙頭和帶鋸等機械在加工過程中與木材摩擦產生的火花。因此,車內必須嚴禁煙火;帶鋸等作業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掌握速度,鋸片要經常檢修。鋸齒保持鋒利,以防鈍鋸摩擦產生火花。
(5)電動機須采用密閉型,以防木屑粉塵侵人電動機內引起事故;照明燈具也需要采用密閉型,以免木屑、粉塵積聚在燈具表面受熱起火;電線導線須用金屬管穿管敷設,配電箱、開關應加防護罩,并設在車間外面。
(6)盡管車間內安裝了除塵設備,但仍有木屑粉塵飛揚,鋸末飛刨花拋撒在地。因此,須做好清潔除塵工作,每日清掃。
(7)車間內不應采用火爐或高壓蒸汽取暖;木材和機械設備與取暖設備應保持不小于1m的距離。
(8)車間內維修機械設備須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除須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外,車間內必須停止其他生產作業,關閉除塵系統。
(9)下班后應切斷電源,并有專人負責檢查。
(10)生產木料,應控制在當天生產用量,加工好的細料及時運走,車內不應堆放木料。
2.油漆車間
油漆車間是東營家具廠生產防火的又一重點部位。應采取以下防火措施:
(1)東營家具廠雖屬丙類生產,但油漆車間廠房應按甲、乙類的生產建筑要求。采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
(2)車間應獨立設置。如獨立設置確實有困難時,必須同其他建筑隔斷或采取其他防火分隔措施。
(3)車間應四面設窗,保持良好的自然通風,并安裝排氣風機,以便在關閉門窗時啟用。
(4)電氣照明等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電氣開關應設在車間外面。
(5)油漆和稀料須設置專門的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儲存。
(6)調配油漆須在車間外專門設置調配間,調配應在排風罩下進行,調配間建筑須為一、二級耐火等級,電氣設備必須防爆。嚴禁在車間和倉庫內調配油漆。嚴格控制油漆的使用量,每個油漆工領料時,不得超過當天的使用量。未用完的漆料等,須送回配料間。車間內嚴禁存放漆料。
(7)東營家具廠車間內嚴禁煙火。揩擦打磨家具的竹花(竹茹)、油棉紗等可燃物應固定地點,集中存放。不要堆放在車間內。凡沾有油漆等的竹花、油棉紗,應放置在金屬桶內,集中處理,以免自燃。